兵團出臺辦法加強招投標領域監管
烏魯木齊訊(兵團日報全媒體記者陳瓊)近日,兵團出臺《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
《辦法》共六章三十八條,明確了兵團發改委、住建、農業農村、交通等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管責任,明確了依法必須招標項目的范圍、投標保證金繳納和加強招投標監管等內容,列舉公開招標、邀請招標、不采用招標方式的使用范圍。
《辦法》規定,兵團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負責兵團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的建設和運行管理,提供招標投標活動需要的場所、信息、見證、檔案、專家抽取等服務,配合行政主管部門對招標投標活動違規行為的投訴進行處理。凡進入兵團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進行招標投標活動的,發售招標文件和公告信息、接受投標申請、投標人投標資格查驗、開標、評標、定標,應當在兵團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進行。
《辦法》對于整頓和規范兵團招投標市場秩序,提高項目工程質量,預防和懲治腐敗,將發揮重要作用。